学院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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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报考通知(2024年)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

一、招生对象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 会其他人员。

3.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 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 应当取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获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3.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工作或居住 所在地持异地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居住证》 (不含居住证登记凭证)或报名地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自 2025 年起,异地考生网上报名不再使用《河南省居住证》,须提供 报名地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严禁考生跨省重复报名,凡 经教育部核查发现跨省重复报名的,将取消在我省报考录取资格。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 证》在我省报考成人高校,由郑州市招生考试中心指定信息审核确认 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参照中国公民审核程序办理。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1. 网上报名时间:9 月 5 日 8:00-9 月 10 日 18:00。 2. 网上审核时间:9 月 6 日 8:00-9 月 11 日 12:00。

3. 现场审核截止时间:9 月 11 日 18:00。

4.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 月 11 日 20:00。

(二)报名办法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 已被 2024年普通高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我省成人高招报考与录取。

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 准备证件证明

(1)考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现役军人报考的,还须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尚未领取 居民身份证的部队转业、退役复员军人,须提供转业证、复员证等原 件。

(3)省外和省内异地报考的考生,除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外,还 须提供《河南省居住证》原件或报名地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 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 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

(5)符合录取照顾条件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先进工作者 ”称号、“全国五一劳

动奖章 ”获得者及优秀运动员的,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

“下基层 ”服务期满的,提供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其中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的,提供当地组织部门三年任职期满的 称职鉴定表;“三支一扶 ”的,提供河南省“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 理办公室签印的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乡村振兴)计划 ”的, 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鉴定表及证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的,提供河南省教育厅签印的特岗教师证书。

符合专升本免试入学条件的退役军人(专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人员),提供退役证(义务兵/士 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

(6)申请享受各项加分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的人员,还须提供相 关证书证明材料。

(7)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报名时须进行学历认证。其中免试生须于 11 月 10 日前将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 名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查,逾期未提供或无法确认学历真伪的取消 录取资格。

2. 报名方式

考生访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aeea.cn),登录 “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了解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 定,查询学校招生有关情况,阅读并签订《河南省 2024 年成人高校 招生考生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 择报考层次、学校、科类、专业、信息审核确认点(选择户籍地、《河 南省居住证》办理地、社保缴费地招生考试机构的信息审核确认点)。 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按照系统 提示上传本人免冠照、身份证、毕业证及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图 片。考生完成报名信息在线采集,等待信息审核确认。

审核结果分为审核通过、补充材料、现场审核、审核不通过四种 类型。审核结果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 推送给考生。考生须及时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查 询审核结果。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需 “补充材料”的考生,按照考生服务平台反馈的提示信息,在规定的时 限内上传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需“现 场审核”的考生,按照考生服务平台反馈的提示信息,在规定的时限 内持证件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后即可网上缴费、完成报 名手续,现场审核仍不通过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 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无法完成报名手续。逾期未缴费的考生报 名资格无效,不能参加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完成缴费后不 再退费。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审核通过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须如实填写报 名信息,并对本人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 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本人填报信息错误或委托他人报名产生信息错误, 影响报名、考试、录取、入学、就读和毕业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考生拒绝签订《河南省 2024 年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承诺书》的,

不得参加我省成人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考生须填写本人实际有效的联 系方式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不得填写中介机构或教学点的联系地 址或联系方式,不得由中介机构或教学点代为填写。禁止各类中介机 构、团体和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如因违反报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将追究相关机构、团体和个人的责任。

(三)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输入报名信息时,要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进行确 认。考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一个专业志愿。所有考生的志愿一经确 定,不得更改。

若考生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可在 12 月中旬第一阶段 志愿录取结束后,重新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征集 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应遵循以下原则:征集志愿与原报志愿的科类须 相同,不得跨招生科类填报。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0 月 19 日 9:00-11:30 政治; 10 月 19 日 14:30-17:00 外语

10 月 20 日 9:00-11:30 医学综合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20 日,考生访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haeea.cn),登录“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 根据提示打印个人的《准考证》(A4 纸)。《准考证》是考生参加 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统考生、免 试生均须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成绩复核

按照教育部规定,不对考生查卷。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自 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 报名所在县(市、区) 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四、录取照顾政策

录取前,所有取得加分资格的考生及免试生,均须在网上进行公 示,接受社会监督。

1.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先进工作者 ”称号,“全国五一 劳动奖章 ”获得者,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 学。

2.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 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 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 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 得者。上述运动员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 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省教育 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 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专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 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三类人员)和已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 业证书且“下基层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经省教 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我省成人高校。

4.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 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 30 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 确定。

5. 省、省辖市两级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 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30 分投档。其照顾资格由省辖市教育 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6.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省辖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及各省 (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 (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新长征 突击手 ”“三八红旗手 ”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苏区县、山区县(市)、脱贫县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 业单位(地处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表彰的先进生产(工 作)者。

(7)少数民族考生(以报名时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出的民族 信息为准)。

(8)年满 25 周岁以上人员(1999 年 12 月 31 日前出生,以报名 时提供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信息为准)。

(9)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模范)教师。

7.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 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有差异的,其照顾分数 取高分值,不得累计。

五、问题咨询

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 张老师,0371-23880583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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