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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博士后培养计划
2016-05-1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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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医学院青年博士后培养计划

为促进青年博士、博士后的快速进步,提高业务能力,尽早成为科研骨干,为学院的学科、团队、科研、研究生培养作出最大的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1. 40岁以下的博士与博士后必须参加该计划。鼓励40岁以上的博士与博士后志愿参加。其他没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也可参照本计划执行。

  2. 博士后培训计划必须在学院的三个科研平台进行。

  3. 导师:实行博士后导师制。每位青年博士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一位有经验且有经费的教师作为博士后导师。

  4. 青年博士必须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如博士论坛、学术沙龙、专家讲座。 研科办按照青年博士名单于每次活动前点名, 计算每人参与的次数。每位青年教师每年应至少主讲一次、参加不少于十次活动(含校内、外其它学术活动),并计入考核内容。要积极帮助导师指导研究生。

  5. 考核:参与博士后科研培训的青年博士必须自觉接受考核。考核由实验室主任负责,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全勤奖。

  6. 3年博士后科研培训结束时,必须完成以下任务之一:①发表的本学术领域的SCI论文一篇(以“河南大学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IF为3.0及以上);②获得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青年、面上、联合)1项;③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前三名)。④A类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⑤每年实验室考核均为优秀。

  7. 本计划解释权党政联席会议。

说明:

1.此计划自从2010年新进学院的博士执行。2014年新分配的博士原则上不再安排进具体的教研室,一律进入学院的三个科研平台进行科研培训,三年培训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向安排岗位。

2. 确实由于教学工作需要,无法进行科研培训的青年博士,由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以推迟科研培训计划。

3. 没有分到教研室的博士的全勤奖划拨至科研平台;已经分到教研室博士的全勤奖的25%划拨至教研室,75%划给科研平台进行二次分配。

河南大学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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