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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5-04-0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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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把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强保证。

(二)贯彻“总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遵循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解决思想问题贯穿始终;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整风精神贯穿始终,坚持开门搞活动,把走群众路线贯穿始终;坚持分类指导,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坚持真抓实做,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坚持着眼长远,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二、目标任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用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树正气、聚民心、促发展。

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要真抓实做。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解决突出问题,要聚焦聚力。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不求实、不落实,文山会海、迎来送往,重形式不重内容、重口号不重行动、重部署不重督查,讲面子、好排场、摆阔气,弄虚作假、贪图名利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按客观规律办事,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高高在上、官气十足,推诿扯皮、不作为、工作效率低下,乱作为、吃拿卡要,甘当老好人、不负责任,重关系轻政策、重感情轻原则、重利益轻责任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坚持民主集中制,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精神空虚、心态浮躁、不思进取、眼高手低、拈轻怕重、追求享受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铺张浪费、大兴土木,生活奢华、挥霍无度,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做到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一切事情。

三、方法步骤

省委常委会先行一步,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专题常委会议,学习中央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省委常委同志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对联系点所在地方和分管领域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示范带动和推进全省的教育实践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政协党组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央部署,我省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至2014年7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各个环节同步推进、贯穿始终。第一批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及机关,省直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第二批为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省管企业和高等学校。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每个批次自上而下、区分先后,压茬跟进、紧密衔接。要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扣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

要转变活动方式,确保有序有效。在活动布局上,坚持教育警示、查摆问题、专项治理、制度保证四位一体,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在活动组织上,以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为点,以各部门、各单位、各系统为线,以全体党员为面,点、线、面结合,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在活动实施上,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用工作载体有效推进,靠群众监督有力推进。要认真抓好“群众三评”,即围绕作风现状开展群众评价,围绕查摆问题开展群众评议,围绕整改落实开展群众评判。在活动指导上,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不搞一刀切。在活动成效上,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让群众不断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气象。要着力抓好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开展群众评价。

1.抓好学习教育。针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思想根源,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宣讲辅导、集中讨论、案例教育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以“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为主题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六问六带头”。“六问”:一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把群众当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增进群众感情,当好人民公仆?二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扑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清实际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三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敢于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不图名不图利?四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勤奋工作?五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坚持厉行节约、艰苦朴素,勤俭办一切事情?六问是否像焦裕禄那样,带头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六带头”:一要带头加强学习,二要带头服务群众,三要带头改进作风,四要带头整改落实,五要带头勤政廉政,六要带头推动发展。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参加中心组学习3次以上,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4次以上。

2.深入调查研究。推动领导机关重点联系对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重点联系村、社区、产业集聚区等,领导干部重点联系“两代表一委员”、困难党员群众,问群众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问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是什么,问群众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引导党员、干部接地气、察民情,办实事、解难题。

3.征求意见建议。采取问卷调查、民意访谈、行风评议等形式,以及开通官方微博、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建立起多样化的民意表达体系,及时收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分门别类,系统整理,直接反馈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4.开展群众评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现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开展一次群众评价,重点掌握“四风”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和突出问题。评价结果向机关党员干部和下一级机构领导班子公开,为查摆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展群众评议。

1.领导班子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原因。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2.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调动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在活动开始时都要围绕“弘扬焦裕禄精神,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个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报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备案。督导组要认真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员个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落实。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充分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走过场,先锋模范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

3.开展群众评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情况,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基层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进行一次群众评议。重点在作风态度、依法行政、服务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评议结果向机关党员干部、下一级机构领导班子和群众代表公开,接受监督。

4.督导组全程指导督查。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组织开展群众评判,检验活动成效。

1.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方案。制定过程中,要扩大群众参与,邀请群众代表提出意见建议。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开展专项治理。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重点针对作风不实、用权不公、服务不优、为政不廉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文山会海,对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达标活动和各类考核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没有实际作用的会议、活动和文件;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发展环境的问题;集中组织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秘书,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集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同时,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进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3.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4.夯实基层基础。研究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探索处置不合格党员、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办法。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以及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引导广大基层党组织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一项原则,切实树牢服务理念,履行服务职责,增强服务活力,提升服务水平。

5.建立长效机制。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长期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抓好建章立制,并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过程。重点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体现实绩导向、作风导向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机制;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外宾接待管理规定;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审计制度。对无视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查处和纠正。

6.开展群众评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群众满意程度调查,形成群众评判报告。评判结果向机关党员干部、下一级机构领导班子和群众代表公开。对效果好、群众满意程度高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补课、返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既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坚持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加强统筹协调。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组织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地方和单位及早准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形成联动效应。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责任。教育实践活动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任组长,省委副书记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机构由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要真抓实做,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组织指导格局。

(二)搞好督查问效。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并进行巡回指导。各督导组要以良好作风开展好督促指导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上,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推动面上工作健康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善于发现、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强化舆论监督,运用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四)推动中心工作。要统筹安排好时间和精力,坚持开展活动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完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紧密结合,把活动成效体现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活动成效体现在促进民生改善上;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把活动成效体现在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上,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各省辖市党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管企业和高等学校党委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本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报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省辖市党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管企业和高等学校党委要及时向省委报送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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