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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系统阅卷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0-01-08 浏览次数:

阅卷注意事项

  1. 必须用水性红笔改卷。

  2. 教师仅需批改主观题,批改符号仍然按照学校规定,错误的下面画“横线”,回答不完全的,在后面画“波浪线”,不画“对错号”,不写扣分,得分直接涂在得分框中,有0.5的,需同时涂“0”和“.5”,题头无需再写得分。

  3. 批改错误需用涂改液涂改,并签名。

  4. 阅卷前,请准备学生名单(见附表)和已涂客观题答案的试卷纸。学生名单红色的是需要自己填一下,黑色的无需改动。几个教学大班需合成一个名单,罗马数字仍改成阿拉伯数字。

  5. 填写我校的分析表(见附表),放在第一页,后面附阅卷系统出具的详细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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