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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医学院督导组工作条例
2015-11-17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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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一)为全面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评价与监控,保证教学活动有序进行,学院决定进一步完善督导体系,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

(二)为了使我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三)建立学校教学督导组的宗旨是:以督导学,以督促学,以督促教,以督促管。

(四)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学院的教学质量、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教学秩序进行适时地监督、检查、评价和指导;为学院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决策咨询;督促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敬业乐教。

二、组织形式

学校教学督导组由有丰富教学经验专家教授组成。设督导组组长一人,成员若干。学院督导员每期聘期一年。

三、工作职责

(一)学院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1.组织教学督导以听、观、查的形式督促和检查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文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组织教学督导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3.参与校级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等教学相关项目的评建工作。

4.参与学校期末试卷、毕业设计等有关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

5.定期向学院报告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督导组组长工作职责:

1.在学院领导下,负责学校督导组的各项具体工作。

2.制定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至学院。

3.组织教学督导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开展教育理论、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管理的研究。

4.协助教学质量监控处进行有关教学工作的各项检查工作,制定有关教学督导评价的各项指标。

5.组织召开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会议,听取教学督导的工作汇报。

6. 完成学校、学院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1.服从学院督导组组长的工作安排,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2.按时参加各项会议和检查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3.监督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与学风建设情况。

4.监督检查学院教学任务、相关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督导组对各项评价、检查工作要按照学校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督导员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无须事先通知被检部门或个人。听课时,应提前3分钟进入教室,无特殊原因不可中途退场。

(三)督导组需要按月提交检查报告和月度督导工作总结。对于表现优良的教学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于不足给予通报批评。

(四)院需要提前二天将本部门任课教师的《调停课通知单》或其他相关的调整资料送交相应的教学督导组。督导组要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安排。

(五)每个部门、每个教师都应尊重和配合督导工作,对督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说明情况,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阻碍教学督导组的工作,一经出现,学校将给予严历查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和经济处罚。

五、教学督导的权益

(一)教学督导员对负责检查专业的学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和调阅权。

(二)教学督导员在工作中,对教师教案、学生听课笔记及作业有随机查阅权;对任课教师和学生有教学效果的质询权。

(三)对违反学校校纪校规的教师和学生有进行查问登记、批评教育权。

六、附 则 本条例由医学院教学办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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