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处理报废化学试剂、药品的通知
各部门:
我学院现各部门均有相当数量的报废或已无法使用的化学试剂和药品需要处理。化学品、药品的处理工作我国有严格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我院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2021年度废弃化学品集中处理。现要求各部门对拟报废处理的化学试剂、药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核对、造册。
我院将根据汇总情况联系专业单位于1月11日前进行集中处理。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此次废弃化学品集中处理工作。
基础医学院
2021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