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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进展

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9 浏览次数:

http://news.henu.edu.cn/html/gg/xxgg/2016/09/28/582ee82f-d38f-4343-9f0d-4a1353719ef6.html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资源为我省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近期,河南省科技厅将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认定工作。我校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单位须认真对照《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附件2)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指南方向,重点支持在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食品、功能性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研发平台,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三)申报单位须有国际科技合作基础,已开展实质性的国际科技合作,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科研单位签署有科技合作协议,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技术转移引导计划(科技开放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重大科技专项等具有国际科技合作内容的项目。

(四)本次认定工作,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二、申报方法及认定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申报材料一式4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承担合作项目计划通知书、合作协议、合作完成的成果、专利、论文等),纸质材料正反印刷为A4胶装,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开单独装订,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二)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相关处室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申报单位答辩和专家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三)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将《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各一式4份,含电子版)于2016年10月17日之前交实验室与设备处重点条件保障科(新校区办公楼259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亚彬 刘恺 电 话:23886215,2786

电子邮箱:zdsys@henu.edu.cn

附件:

1.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

2.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报条件

实验室与设备处

2016年9月28日

附件:

录入时间: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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